1. |
本公司稽核作業均依照「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」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,主要職責為協助管理階層建立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,以健全公司營運,並合理確保營運效果與效率、財務報導之可靠性、相關法令之遵循等各項營運之有效達成。 |
2. |
稽核單位依公司營運情形訂定年度稽核計畫,查核範圍涵蓋母公司與子公司之各項營運作業,稽核人員依排定之稽核進度及項目,查核各單位運作情形,包括規章制度是否完善、實際作業情形、資料的正確性及執行結果,評估本公司整體內控制度之執行情形,並將查核結果及改善建議作成稽核報告,呈董事長及監察人核閱,如有追蹤事項並持續追蹤至改善為止。 |
3. |
為落實公司自我監督的機制,本公司每年度由各單位及子公司自行檢查內控制度,再由稽核單位複核各單位之自行檢查報告,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控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,出具內部稽核書面報告,作為董事長及董事會評估整體內控制度之執行有效性,並據以出具「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」。 |
4. |
本公司稽核主管定期出席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,如遇重大缺失,則立即向獨立董事報告。 |